35

送走豫世楠后,沈常西把向鲤叫来了离办公室稍远的休息间。

向鲤怕自己擅自把豫欢的爸爸带上来惹怒了沈常西,没等跟前人有动作,先一步陈情:

“少爷,我跟你打了好多电话你都没接,还跟你发了微信,因为那是欢欢的爸爸,我不敢怠慢,所以就请他上来了,其他的我真的不知道。”

沈常西掀起眼帘,定了他一眼,“你就不能在吃和电脑以外的任何事上多点脑子?”

向鲤煞有其事地思索片刻后,才明白过来少爷是在骂他笨,他翻了个白眼,吐槽:“难怪欢欢不喜欢你。”

“”

“她怎么就不喜欢我?”沈常西承认快被向鲤带偏了,忍着怒火,耐心十足地问。

“因为你喜欢骂人笨。”

“”

很好,干啥啥不行,气老板第一名,难怪能和豫欢玩到一块。

沈常西不和他多费口舌,沉沉黑眸暗含警告,示意他规矩些。

“让你监控林家的账,进展怎么样?”

向鲤神情一凛,立即规矩,“查了。和您说的没错,林家近几年通过高负债的方式疯狂圈地搞扩张,欠了国内银行几十个亿,内部高层又把账面上大部分流动资金分走,他们若是再不找其它的法子,资金链就算是断了。”

沈常西闭眼,没应。手指屈起,有一搭没一搭地点着大理石桌台。

林家前两个月频频和华盛电子的盛董来往,就是想借华盛的壳子在港城上市,不止如此,还找来了一家外资企业,就等证监会审核批准后哄抬一波股价,抢占市场,大肆圈钱。

“证监会那边到什么进度了?”

“听说是过了大半,就等最后核准发行了。”

沈常西笑了声,整个人没有一丝温度,笑意里也像淬了冰:

“他们倒是费心把一窝丑事瞒得密不透风。那就把好玩儿的都做成礼物,等林氏确认了上市时间后再送出去吧。”

他忍了这么久,不差这点时候。比起让对手死的明明白白,他更喜欢看对手作茧自缚,在其飞上最高点的时候开出致命的暗枪,到头来,连自个怎么死的都不知道。

所以很多时候他都忍住了,这么多年来,硬是没有借任何一分沈氏的力量去在明面上围剿林家。

沈常西知道,把林奕恒当作对手是一件如此跌份的事。

林奕恒哪配。

可偏偏是这样连渣滓都不如的人,却在他面前把豫欢赢走了。在那天之前,他从未有过如此强烈的,对于财富权势的渴望。渴望到他可以去和魔鬼做交易,堕入地狱。

生存的本质法则不过于弱肉强食四个字,若是不够强,就无法留住心爱的人。只能眼睁睁地,看着她无情地下了最后通碟。

这么多年对豫欢的矛盾的恨意支撑着他不断变强,想着有一天再见到她的时候,能坦荡而愉悦地欣赏她的后悔,欣赏她的恐惧。

不是没想过她可能会有苦衷,是不敢想。

--“欢欢她是有苦衷的。”

--“这五年来,她真的够苦了。”

他不敢想。

沈常西感觉胸腔里有一种痛感在觉醒,几乎要吞灭他这么多年来修炼来的克制力。他从口袋里拿出烟盒,捻出一根夹在手里,手指摩擦了好几次小砂轮都失了力道,火没点燃。

他把烟折弯在掌中,喃道:“查。去查。”

向鲤没听明白:“少爷,林家已经没什么好查的了。该挖的我都挖出来了。”

他不懂少爷为什么突然就变得失魂落魄,林家早已成了瓮中之鳖,任他们蹦哒了这么久,终于到了围剿的时刻,这不该高兴吗?

“我要知道豫欢当年同意和林奕恒订婚的真相。”

向鲤愣了愣,“可少爷,你忘了吗,这事你已经让我查过了。”

四年前就查过。

他黑进去林奕恒和豫欢的所有私人设备,没有找到一丁点的蛛丝马迹,不止如此,反而还查到了两人近期拍摄的大量的情侣照。

就是这些情侣照,赤/裸裸地摊在沈常西的面前,让沈常西即刻掐死了所有的幻想。

“你查过了。”

沈常西自顾自重复了一遍,整颗心整缕魂都游离在了身外。

让他如何把五年的痛重新推翻,去审视一种更加惨烈的,尖锐的,鲜血淋漓的痛?

此刻的他倒是宁愿,豫欢当年是在冷静的抉择之下放弃他。

若是不呢?

下班后回到小洋楼已经是七点了,最近上京的交通一天比一天糟,在路上整整堵了四十分钟。

回来的时候,张妈已经把晚饭做好了。

今晚的菜色很丰盛,是两人份。本以为沈常西会跟着一起在家里用晚饭,没想到他临时有饭局,豫欢就先自己回来了。

张妈是南方人,做的菜偏鲜辣爽口,豫欢本来还吃不惯,但吃了两三次竟然有点爱上这种辣劲儿。

蒜苔炒牛肉沫,辣椒炒蛋,砂锅扁豆丝,糯米珍珠丸,姜炖仔鸡,还有一盅竹笋菌菇汤。

豫欢吃的眼里泛出生理性泪水,整个口腔又酥又热,可还是忍不住,夹了一筷子辣椒炒蛋吹了吹,塞进了嘴里。

“张妈,您的手艺绝了!沈常西不回来吃绝对是他的损失!”

豫欢边感叹边捞出手机拍了一张发给沈常西。

huanhuan:你吃你的山珍海味,我吃我的乡野小味[发怒][发怒]

huanhuan:以后你才别想我陪你吃晚饭[拜拜]

女孩的娇音落下,张妈和恩叔都是一愣。

欢欢小姐今天怎么回事?也不乔张做致地喊少爷了,沈常西三个字叫的极顺口,话音里全是满满的娇气,像是在对没有陪自己吃饭的男朋友发脾气。

撒娇是好事情啊,改口也是好事情啊!

前一段时候看着两人还暗暗闹别扭,少爷一走就是两三天不回来,大家看着又不敢出面调和,只能干着急。

恩叔先一步反应过来,激动地说:“是啊是啊!这不就是他的损失吗!关键是啊,没有陪我们欢欢吃晚餐,更是他的损失!”

豫欢刚把消息发过去,恩叔的话涌进耳朵里,她一个激灵才醒悟过来自己做了什么蠢事。

她在做什么?她很是顺口地叫他的全名,在他面前娇纵地耍小脾气,甚至是不知不觉地就把他当男朋友对待了。

她在不经意间变回了过去的那个豫欢,在他面前肆无忌惮的豫欢。

他会觉得她在自作多情吗。

尴尬的心思滚过,豫欢顿时就没有胃口,明艳娇靥上红一阵白一阵,水潋的瞳子也因为难堪而显得灰蒙蒙的。

她立刻撤回了刚刚发给沈常西的两条消息。

沈常西在饭局上,惯例的人情酬酢。他兴致缺缺,没多大热情,前来敬酒的人叫了他好几声才回过神来。

“三公子这是怎么了?看上去像得了相思病一样。”中年男人戏谑地开玩笑,“这是看中了哪家姑娘?我好让我那死心眼的女儿断了念想啊。”

面前的男人是霍宸的二叔,霍庭。霍家和沈家乃世交,霍宸的二叔也算是沈常西的二叔,说话间自然没那么多禁忌。

沈常西得了调侃也没生气,只是大大方方地笑说:“是看中了个姑娘,还没追上。追上了自然第一个告诉您。”

话落,满桌人面面相觑,这突如其来的大瓜来的太震撼了。

没追上。

还有沈三公子追不上的女孩?

霍庭挑眉,来了兴趣。看来霍宸那臭小子没诓人?

前几天霍家家宴上,整个家族里大大小小聚了一满桌,桌上有人给自己的女儿,也就是霍甯婉,介绍相亲对象。可没想到女儿张口就说她这辈子只要沈常西一个,弄的满桌人哭笑不得。

这话一出,霍宸毫不留情地给了表妹当头一棒。霍宸慢悠悠地叼着一根烟,操着粗嗓道:

--“婉婉,表哥还真不是泼你冷水。就你还想要三哥?也不看看你那五颜六色的头发,跟鸡窝一样。人家三哥喜欢的是天上的仙女儿!你得了吧,别没事找事。”

--“你丫的胡说八道!上次那个什么叫、叫豫欢的,长得跟仙女也没差了,三哥还不是不喜欢她!玩了几天就扔一边了!别诓我,小心我以后当了你三嫂,让你喊我姐!”

--“呸!还三嫂,你个鸡窝头知道个屁!什么叫扔?那是三哥没追上!你别在你那群假脸姐妹团里造谣!若是不好听的传到我耳朵里,我第一个打你!”

--“你、你是不是姓霍!”

结果自然是霍甯婉被气哭了。

“看来小宸说的不假,常西是真看上了天上的仙女。”

霍庭没因为女儿在沈常西这吃瘪了而不舒服,反倒感谢霍宸那小子说的一番话,第二天自家婉婉就把红毛给染回来了,看上去乖得不行。

他只是觉得小辈这些事可真有意思。上赶着喜欢的都不要,偏偏对捉不住的东西情根深种。

这是时下流行的恋爱观?

饭局因为有了八卦而活跃起来,到了最后的尾声,霍庭拉住沈常西,意味深长的说了一番话。

“常西,别怪叔叔多一句嘴。有时候咱们男人也别格调端太高了,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?”

他咂摸了一下,“烈女怕缠郎!叔看好你啊!”

沈常西:“”

缠郎个屁!

他想到豫欢和林奕恒曾经拍的那些情侣照,心里就来气

出了饭店差不多快到九点。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席卷了整座城市。

霓虹灯火被雨滴打碎,模糊成一汪汪斑驳的晕影,要坠不坠,浮在半空。

马路上开始堵车,一连串车辆宛若海岸边搁浅的船只,红色的尾灯比平日更刺眼,像海上的求救信号灯。

夜晚因为乌云的堆积显得更沉,更重,城市因为这场猛烈的暴雨而颠倒。

沈常西坐在车里,漆黑的瞳里隐忍着鸷气。窗外不断传来的雨声让他焦躁不安,指尖夹着烟,他已经连续抽了三根。

可烟草根本无法疏解心中的闷意,整个人仿佛被焊死在暴雨里。

他的脸颊开始烧起来,因为热,因为醉。冷白色的皮肤泛出诡异的红晕,整个人有种心惊肉跳的性感。

开始在饭局上,他有意放纵自己多喝了好几盅,灼烧的白酒在胃里翻滚,沿着血脉一直向上,滚过心脏,侵袭大脑。

他憎恶暴雨。

没有比暴雨更让他憎恶的天气了。

暴雨总能轻易的让他失控,变得不像自己。

“开快点。”沈常西用蛮力扯开领带,连带着衬衫领口的扣子都绷开了两颗。

他肃声下令。

司机心神一凛,听出了少爷话里的不清醒的醉意。这种恶劣天气下,他根本不敢开太快。

回到小洋楼已经是十点半了。一楼的灯亮着,可三楼的灯却熄灭了。

她睡了。

沈常西冷笑一声,他看到了她撤回地那两条微信消息,忍着没回,也没有戳穿她。本来还为她泛出无限柔情的心被那些情侣照击落的一点不剩。

他找虐似的,把那些照片翻出来,看了一遍又一遍。

“少爷,您回来了?哎呦,怎么喝这么多酒?”恩叔刚洗漱完,听见大门的动静,一跑出来就看见自家少爷醉醺醺的模样。

“恩叔,您先去睡。不用管我。”沈常西平声道,仿佛只是多了些酒气而已,整个人跟平日没有区别。

恩叔把沈常西上下打量了一遍,发现人好好的,没有醉。可还是把沈常西送到了电梯处,摁了三楼,看着沈常西回到卧室后才回了房间。

回到卧室,沈常西也没开灯。孤独的黑暗让他放肆显露出蓬勃的醉意,可一双眼睛却分外漆亮,像一头专门在夜间捕猎的猛兽。

他走到卧室角落的酒柜,拿出一瓶洋酒,暴力地把酒瓶拧开。

琥珀色的液体倒出满满一杯,几乎快溢出来了。

倒完酒后,他罕见地没有拉上窗帘,反而把窗帘拉到最底,拿着酒杯,一边喝一边强迫自己欣赏暴雨雷鸣。

--“不和别人,难道和你吗?”

--“欢欢她是有苦衷的。”

--“是不是做了抗过敏治疗?”

--“因为你喜欢吃菠萝啊”

脑子仿佛有无数混乱的方向在纠缠,一下向左,一下向右,就像那一道道没有方向的闪电,从四面八方而来,燃亮夜色。

他该怎么对她?

该拿什么态度对她?

该把她当什么?

执着那些痛彻心扉的过去?

还是抛下自尊,干脆不闻不问就认了一切?

他承认走到这一步,一切都失控了。这是他先挑起的游戏,却不是他能掌控的游戏。

因为对手是她,所以他不论怎样只能沦落到没有规则,没有原则,没有底线,没有退路。

沈常西每问自己一个问题,就喝一大口酒。高浓度的苦涩酒精麻痹着作痛的神经。

直到最后一个问题--

到底喜不喜欢她?

他去喝酒,发现酒杯空了。看着空空如也的杯子,他愣住了。一秒,两秒,伴随着铺天盖地的大雨,他恍然醒悟。

喜欢她。

既然喜欢她,那就管个屁的痛不痛。

总之,和她分离是最痛。

沈常西猛地搁下酒杯,转身往回走。他大步迈出卧室,没有收半分力道,就这么径直的闯进了豫欢的卧室。

根本没打算偷偷摸摸。

豫欢刚睡下不久,可整个世界都是电闪雷鸣,她根本睡不着,就这样躺在床上熬着。

直到听到一声响动,比雷还剧烈的动响,她条件反射地打算掀开被窝去探情况,可下一秒整个人就被焊死在了床上。

一个黑影压住了她。

“是少、少爷?”豫欢惶惶地看着面前的男人。

男人极锋利的眸子刺着她,让她生出一丝害怕。忽然,她动了动鼻子,闻到好浓的酒味,“你喝酒了?”

“呀!怎么喝这么多酒啊!”

沈常西没做声,只是盯着她看。

忽然,他把她搂了起来,揉进了怀抱里。

烟草,冷酒,裹着一个馥郁温暖的她。

豫欢不知道这又是哪一出,就听见男人低低地,哀怨地声音滚进耳朵里--

“欢欢,你喜欢我好不好。”

“求你了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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